唐家三少提示您:看后求收藏(热门小说网www.abdphoto.net),接着再看更方便。

秘银桌案纸张上,第二个问题。

如果在你要结婚的时候,你的结婚对象家里向你索要彩礼,你愿意给吗?

亡灵国度也兴给彩礼的?

龙当当看着这个题目表情顿时变得有些古怪起来。

有关于彩礼这个事儿吧,他在小时候还真是听说过的。

每次说起这个事儿,老爹的态度都非常的愤慨,对于彩礼深恶痛绝,老妈却是一副不置可否的样子。

“彩礼是什么?”第一个回答的亡者一脸的茫然。

“连彩礼都不知道?去接受惩罚吧。”

龙当当心中有点为这位默哀,不知道他接受的惩罚是不是面对憎恶。

但他先前注意到一个细节,就是自己在战胜了憎恶被传送回来的时候,巫妖王似乎是有些诧异的,从他的情绪上来看,似乎这位并不知道自己战胜憎恶的过程,所以才会因为自己在如此之短的时间内战胜憎恶而惊讶。

如果是这样的话,在接受惩罚的时候是不是就可以动用一些自己真正的实力了?

如果可以那样的话,别说八阶,就算是普通九阶的亡灵生物自己也不怕啊!

正在龙当当思索的工夫,第二位亡者已经开始回答问题了,“力所能及的情况下,愿意给彩礼。”

这是这位的回答,亡灵公主皱了皱眉,道:“什么叫力所能及?力所不及就不去努力争取吗?”

这名亡者赶忙道:“会努力争取的。”

亡灵公主淡淡的道:“你没有说谎但毫无主见,做不了驸马,走吧!”

这就被淘汰了?

关键是,也没看出这位公主殿下究竟是主张彩礼还是不主张啊!

她的第一句话像是主张的,可后面这位说了愿意争取还是被淘汰了。

“你,回答第二个问题。”正在这时似乎是感受到了龙当当这边的情绪波动,亡灵公主竟是直接看了过来。

龙当当差点脱口而出,还没轮到我啊!你这不按套路来啊!

但他还是强忍住了反驳的冲动,因为他清楚的记得,在进来之前,巫妖王就提醒过,在这里必须听令行事,没办法,龙当当只能硬着头皮道:“我认为,彩礼是陋习,是人类世界上最可悲的习俗之一。”

亡灵公主眼神微动,“为什么?娘家索要彩礼,是为了让自己的女儿过的更好这有什么错?”

龙当当道:“但现实

更多内容加载中...请稍候...

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,若您看到此段落,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,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、畅读模式、小说模式,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,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!
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!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,请尝试点击右上角↗️或右下角↘️的菜单,退出阅读模式即可,谢谢!

玄幻小说推荐阅读 More+
七零全家穿越日常[年代]

七零全家穿越日常[年代]

枝问雁
文案本文又名《七零年代之我那奇怪的一大家子》、《七零年代春意浓》、《全家都是穿越的》老妈末世女,老爸星际男,大哥是药修,小弟精灵族,穿越之前的身份一个个都不简单。只有李意浓,不过是一个平平无奇,从现代穿越到七十年代的大学生,而且到了八岁才恢复记忆。老妈武力担当,老爸智力担当,大哥的医术出神入化,小弟会加幸运buff在这个艰苦的七十年代,李意浓她的生活那是一个美滋滋。但后来,李意浓发现这一家子都是历
玄幻 连载 68万字
[网王Ⅳ·终章]蓝色桔梗免费阅读

[网王Ⅳ·终章]蓝色桔梗免费阅读

佚名的小说
” /≈lt; ≈gt;ta property=”og:type” ntent=”novel”/≈lt; ≈gt;ta property=”og:title” ntent=”[网王4·终章]蓝色桔梗免费阅读”/≈lt; ≈gt;ta property=”og:ia” ntent=”/files/article/ia
玄幻 连载 12万字
我的宠物是鳄龟

我的宠物是鳄龟

五彩贝壳
刘勇有一只可以不断成长的鳄龟宠物,越长越大,江河湖泊已经难以容纳它,只能去大海里面称王称霸。 这也是一只神奇的鳄龟,刘勇可以和它无障碍的进行沟通,鳄龟的属性和技能还可以共享,于是,作为鳄龟主
玄幻 完结 154万字
金婚(全)

金婚(全)

火懒
如果相亲有段位,汤年就是一个“王者”,不说相人无数,相亲对象少说也有二三十个,却一个没成。周边人都说汤年要求太高了,只有她自己知道,年少时期遇到过太惊艳的人,遇到别人,都会变成将就。二十八岁的时候,汤年结婚了,对象是金融大亨,大家都说郎才女貌,两人的结合是一场名副其实的“金婚”。汤年少年时期有个白月光,遥不可及,所以遇到再多人都是将就。沈昱高中的时候喜欢一个女生,但是阴差阳错的没能在一起,从此心里
玄幻 连载 9万字
一胎双宝:妈咪快跑,宝宝殿后

一胎双宝:妈咪快跑,宝宝殿后

赞美死亡
安素曦为陆景阳坐牢,以为出狱时就能和他结婚,却没想到迎来爱情友情双双背叛。走投无路之时,她为了给弟弟手术,被迫代孕。五年后,萌宝带着高冷爹出现……
玄幻 连载 21万字
死于寂寞

死于寂寞

看来你很寂寞啊
一个成人化的小说,更多的是写一些丑陋的东西,故事是很俗套的,用第一人称写作文,是我最拿手的,相对于第三人称稍微好点,可是有人曾建议我不要用第一人称写,读者也不爱看,哈哈。我又不是为他们写的,我为自己虚荣心而写。 其实吧,我用第一人称写作文,多数是来自别人故事,而第三人称,故事一般取自自身经历,当然啦,也不是全部都是。 前段时间在网上看到一个评论,我当时写了这么一条评论给那个女孩,是这样的:看来你很
玄幻 连载 0万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