非木非石提示您:看后求收藏(热门小说网www.abdphoto.net),接着再看更方便。

赵夏卿回了房间,一个小时后才开机,李明申那边已经喝的颠三倒四,有点儿刻意买醉的意思。

刚开机就有一堆提示未接电话的消息发进来,无一例外全是李明申打的。

想到李明申那边打不通电话,按照他的性子,一定气急败坏抓耳挠腮,她心中的那点儿气愤立马烟消云散,不仅烟消云散,更是心情大好。

虽然又看到李明申说没钱的消息,不过相比钱来说,气回去更有意思。

心情好,灵感自然迸发而出,最近创作的剧本恰好遇到瓶颈,搁置了好几天都没什么进展,合同还没签,制片人与她熟悉,一直耐着性子委婉的催促她。

是以李明申那边压着火气谈生意,谈生意之余一杯两杯的被灌酒,而赵夏卿这边落笔如有神,噼里啪啦地专心搞创作。

写东西太投入,不知不觉竟到了晚上12点半,她酣畅淋漓,不知疲倦,突然被两声手机振动声惊扰。

她立马从创作中被迫抽离,蹙着眉头扫了一眼手机,不是李明申还能是谁。

赵夏卿本打算不给钱不接视频,不过转念又一想,今晚剧本有进展,他也算功劳一件。

于是犹豫三秒,心软接了。

男人这会儿酒意上头,没想到能打通,视频接通,两人默默看着对方。

李明申上来就发问:“你倒是很存的住气,就算信任我不怕我瞎搞,就不怕……我喝多了别人搞我?”

赵夏卿就知道,他肯定又是没事找事,抿了嘴皮子舒一口气,提着眉梢好言好语地提醒他:“我在写东西,在工作,你找女人陪酒的时候,你老婆在工作赚钱,有这么好一个居家过日子的老婆你还有什么不满意的?”

站在朋友的角度,这句话完全没问题,但在李明申听来,尤为讽刺,让他心酸之余又怒火中烧。

沉默半天,忽而笑了,“好老婆,好一个老婆。”

随后直接把视频挂了。

赵夏卿目瞪口呆地看着手机屏幕。

这人简直不可理喻!

见过有病的,没见过有这等大病的!

一个电话搞得赵夏卿没有灵感再写,并且越想越生气,于是打破原则,头脑一热拿起来手机胸膛起伏地给李明申发消息。

赵夏卿:【故意寻我不痛快?】

李明申:【我一个到处沾花惹草的烂人,怎么能寻到你的不痛快?我也配?】

更多内容加载中...请稍候...

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,若您看到此段落,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,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、畅读模式、小说模式,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,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!
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!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,请尝试点击右上角↗️或右下角↘️的菜单,退出阅读模式即可,谢谢!

玄幻小说推荐阅读 More+
七零全家穿越日常[年代]

七零全家穿越日常[年代]

枝问雁
文案本文又名《七零年代之我那奇怪的一大家子》、《七零年代春意浓》、《全家都是穿越的》老妈末世女,老爸星际男,大哥是药修,小弟精灵族,穿越之前的身份一个个都不简单。只有李意浓,不过是一个平平无奇,从现代穿越到七十年代的大学生,而且到了八岁才恢复记忆。老妈武力担当,老爸智力担当,大哥的医术出神入化,小弟会加幸运buff在这个艰苦的七十年代,李意浓她的生活那是一个美滋滋。但后来,李意浓发现这一家子都是历
玄幻 连载 68万字
[网王Ⅳ·终章]蓝色桔梗免费阅读

[网王Ⅳ·终章]蓝色桔梗免费阅读

佚名的小说
” /≈lt; ≈gt;ta property=”og:type” ntent=”novel”/≈lt; ≈gt;ta property=”og:title” ntent=”[网王4·终章]蓝色桔梗免费阅读”/≈lt; ≈gt;ta property=”og:ia” ntent=”/files/article/ia
玄幻 连载 12万字
我的宠物是鳄龟

我的宠物是鳄龟

五彩贝壳
刘勇有一只可以不断成长的鳄龟宠物,越长越大,江河湖泊已经难以容纳它,只能去大海里面称王称霸。 这也是一只神奇的鳄龟,刘勇可以和它无障碍的进行沟通,鳄龟的属性和技能还可以共享,于是,作为鳄龟主
玄幻 完结 154万字
金婚(全)

金婚(全)

火懒
如果相亲有段位,汤年就是一个“王者”,不说相人无数,相亲对象少说也有二三十个,却一个没成。周边人都说汤年要求太高了,只有她自己知道,年少时期遇到过太惊艳的人,遇到别人,都会变成将就。二十八岁的时候,汤年结婚了,对象是金融大亨,大家都说郎才女貌,两人的结合是一场名副其实的“金婚”。汤年少年时期有个白月光,遥不可及,所以遇到再多人都是将就。沈昱高中的时候喜欢一个女生,但是阴差阳错的没能在一起,从此心里
玄幻 连载 9万字
一胎双宝:妈咪快跑,宝宝殿后

一胎双宝:妈咪快跑,宝宝殿后

赞美死亡
安素曦为陆景阳坐牢,以为出狱时就能和他结婚,却没想到迎来爱情友情双双背叛。走投无路之时,她为了给弟弟手术,被迫代孕。五年后,萌宝带着高冷爹出现……
玄幻 连载 21万字
死于寂寞

死于寂寞

看来你很寂寞啊
一个成人化的小说,更多的是写一些丑陋的东西,故事是很俗套的,用第一人称写作文,是我最拿手的,相对于第三人称稍微好点,可是有人曾建议我不要用第一人称写,读者也不爱看,哈哈。我又不是为他们写的,我为自己虚荣心而写。 其实吧,我用第一人称写作文,多数是来自别人故事,而第三人称,故事一般取自自身经历,当然啦,也不是全部都是。 前段时间在网上看到一个评论,我当时写了这么一条评论给那个女孩,是这样的:看来你很
玄幻 连载 0万字